大姚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(摘要)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7
(一)国外、港、澳、台地区、县外投资的独资企业,国外投资在投资总额25%以上和县外投资在投资总额50%以上的合资、合作企业,在土地使用上实行下列优惠。(《大发〔1998〕23号第八条、第十条》)1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,按县内同类企业标准收取费用。一次性交费有困难的,可通过协商分期付款。使用期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规定的不同用途,其最高年限为:工业用地50年,商业用...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7
(一)国外、港、澳、台地区、县外投资的独资企业,国外投资在投资总额25%以上和县外投资在投资总额50%以上的合资、合作企业,在土地使用上实行下列优惠。(《大发〔1998〕23号第八条、第十条》)1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,按县内同类企业标准收取费用。一次性交费有困难的,可通过协商分期付款。使用期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规定的不同用途,其最高年限为:工业用地50年,商业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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